副院长(一)岗位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221

1. 负责学历教育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2. 分管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历工作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3. 制订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业建设规划,组织撰写专业申报、专业建设等材料。

4. 在院长的领导下抓好学历教育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工作。

5. 组织修订各层次学生培养方案(含课程设置、教学计划)。

6. 组织落实各学期教学任务,监督教学纪律执行、维护教学运行秩序,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估制度

7. 组织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组织相关项目的申报。

8. 对学院校外教学站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巡查,对校外教学站实施教学信息监控。

9. 完成校党委、行政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