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评选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和东莞校友会赋诚奖教金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拟推荐张林老师参加北京校友会奖励金(教师部分)评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至18日。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电话:2290092,邮箱:3507336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