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教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20 点击数:0

为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发挥其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助力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全体教师砥砺奋进,再创佳绩,学院现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教学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教学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岗的、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师德高尚。

(二)教风严谨,教学方法、手段有效,课堂效果好,师生认可程度高。

(三)申报教师2021-2022学年承担基础课(含公共课,专业课和实验课)教学任务,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授至少1门本科课程,每学期都有课堂教学任务,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达到128学时/学年(课时量不乘系数),近两年无教学差错与事故。

(四)教育教学理念与时俱进,曾进行过课程建设或者课堂教学模式改革或者将现代教育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中。

(五)助力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指导学科竞赛、本科毕业设计、科教协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创新实验等实践教学过程中,取得显著效果。

四、评选原则

(一)客观、公正、全面。坚持高标准,全面考察,使当选的个人发挥示范和榜样作用。

(二)“教学事故”一票否决。凡认定有教学事故者,不能当选教学先进个人。

五、评选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向所在系室提出申请,填写《教学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1,相关支撑材料为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20日)。

(二)组织专家对参评教师材料进行现场评审。

(三)学院对评选出的教学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复审(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选名单进行表彰。

六、奖励办法

获奖者发放获奖证书,奖金800元/人。

七、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位老师于6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院王瑛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邮箱(1151009937@qq.com)。报送材料(纸质版均一式一份)包括:

1.填写《教学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照片栏不能为空,及主要事迹300—500字;

2.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活动照片及文字总结)及所获个人荣誉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对于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评选奖项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对于公示后因取消资格引起的名额空缺不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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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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