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前,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对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检。请各学院于6月6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抽检学生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
专家对被抽查学位论文提出的修改意见,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评审意见处置说明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重新向各学院以及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若督导专家认为论文不合格,研究生院将抽检情况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之前,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对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抽检。请各学院于6月6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抽检学生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
专家对被抽查学位论文提出的修改意见,学生必须严格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并填写《研究生教育督导专家评审意见处置说明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重新向各学院以及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若督导专家认为论文不合格,研究生院将抽检情况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