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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张波、陈冲的学籍处理退学决定的公告

2024年12月27日 15:42  点击:[10]

兹有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张波,男,学号:1601500233,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16015201班学生;陈冲,男,学号:1601500507,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16015202班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未完成学业且不符合结业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项、《欧洲杯官方买球网站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桂电教【2019】29号)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退学处理(见桂电教【2024】30号)。

请上述学生本人到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建交大楼511)签字领取《学籍处理退学决定书》,若学生本人不能签字领取的,在此通过学院网站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发布之日起经过10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


建筑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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