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3-05-30 10:07   审核人:   (点击次数10)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以下简称“大赛”)拟于10月在山东省举办。现就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

大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广西计划组队参加创新赛、创业赛和揭榜领题赛。

二、申请条件

(一)创新赛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1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三)海外(境外)赛参赛人员和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参赛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2.参赛项目应为意向在国内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与国内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个人或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四)揭榜领题赛

聚焦国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需求,推广博士后揭榜领题的悬赏发布模式,面向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以及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群体征集解决方案,实现博士后科研成果与有效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快速落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提高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的整体成效。

1.张榜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3)能够保障张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提供项目研发实施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在项目完成后能够率先在本单位推动应用。

4)与揭榜人员/团队成功对接后应依法签订合作协议,兑现揭榜领题项目承诺奖金。

2.张榜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应符合下列条件:

1)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行业等领域“卡脖子”前沿技术、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的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

2)单个项目需求投入总额一般不低于100万元。

3)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4)项目须明确指标参数、资金投入、时限要求、产权归属及其他应向参赛应征方提出的条件要求。

3.揭榜者应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5)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不能参与本单位需求项目的揭榜。

报名上述参赛项目的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里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参赛地区(单位),并在通过相应遴选程序后获得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大赛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

二、参赛安排

(一)参赛人员或团队需网上报名。

(二)请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博士后参赛人员或团队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注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63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参赛资格,视参赛报名情况开展初选工作,并将于815日前完成预选推荐工作。

三、奖励政策

(一)各组别的每个赛道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大赛组委会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向获奖者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向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向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若干激励措施的通知》有关激励措施,对获奖项目和人员予以支持。



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530日   


上一篇:下一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