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准备进行2022年第一次对部分国家级和区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已完成或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为2018级及以前年级的学生的项目必须全部参与此次结题(须参加结题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题方式
1.各项目负责人采用PPT演示方式(5分钟内)向专家组汇报项目建设情况及建设成果,设计制作的硬件(实物)、软件等成果需带至现场进行现场展示及验收,由专家组对项目提出验收结论。答辩将以线下的方式进行,若有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所有成员均无法参与现场答辩的项目,可在线上进行答辩,同时需制作相应视频在线上进行成果展示。
2. 对于之前参与过结题,需要补充材料的项目,此次不用再参加答辩,只需补充所需的材料上交即可(自治区级的项目由学院自行评审,国家级的项目交至学校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名称)。
3.学院(部)自行组织安排本单位区级项目结题工作,学校对各学院(部)已验收的区级项目进行抽查,被抽查的区级项目需参加校级验收,成绩以校级验收为准。国家级项目及团队项目均参加校级验收,学院(部)可以进行预验收。
三、结题材料填报及提交
1.填报材料: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建设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成果应用情况等,填写附件2《欧洲杯官方买球网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团队项目填写附件3《欧洲杯官方买球网站大创项目团队指导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附件4《创新训练项目成果登记表》、附件5《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大创系统(http://dcxm.gxljxt.cn/)中填报结题报告书和成果。2)学院(部)将申请结题的国家级项目汇总填写附件6《国家级大创项目验收汇总表》,将完成结题的自治区级项目汇总填写附件7《区级大创项目验收成绩汇总表》(评委签字,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继续建设与建议终止6等,延期两年及以上的项目成绩不得高于中等)。
2.成果支撑材料:设计制作的硬件、软件;论文、专利等材料需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附于结题报告书后,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需提供证明。项目组成员在视频、报告、论文、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为第一作者,在专著、发明专利为前三的成果可认定为本项目组成果,其中论文需见刊后方可结题。大创计划项目取得成果、发表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并注明项目编号。
3.所有项目结题材料由各学院(部)收取统一提交。
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1)附件6《国家级大创项目验收汇总表》1份;2)附件7《区级大创项目验收成绩汇总表》1份;3)国家级项目结题报告书(含成果支撑材料)和附件5《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在大创系统中上传结题报告书,无需再交纸质版,只用交附件5)。
提交的电子文档材料包括:1)《创新训练项目成果登记表》(学院(部)汇总);2)附件6《国家级大创项目验收汇总表》;3)附件7《区级大创项目验收成绩汇总表》扫描件及word版本;4)国家级项目结题报告书(含成果支撑材料,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无需再发送电子版),结题报告书命名格式要求:项目编号_国家级_学院编号_负责学生姓名_项目名称.doc,如201910595001_国家级_1_张三_****.doc。
国家级项目信息均应与教育部公布国家级项目立项名单时公布的信息保持一致。区级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学号、项目所属专业类代码等信息均应与教育厅公布区级项目立项名单时公布的信息保持一致;项目其他成员信息、指导教师姓名等原则上应与教育厅公布区级项目立项名单时公布的信息保持一致,如确有需更换成员的项目(只有自治区级项目的非项目负责人成员可申请更换),须提前申请且只能申请一次,新成员在通过学校审批加入项目组后取得的成果方可认定为项目组成果。
结题材料请于3月23日12:00前提交,纸质版交至四创中心4号楼309,电子版发至627763120@qq.com。
4.学校结题验收时间初步定于3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延期项目与项目终止
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未结题项目,若项目组成员(含指导老师)取得了与项目相关的成果,如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实物、专利、论文(若论文未发表,可提供投稿论文和投稿记录)等,可不参加答辩,须提交结题报告书、结题说明及成果。(1)区级项目由学院组织评审,通过结题验收的成绩为合格,成绩汇总于附件7一起提交;(2)申请结题的国家级项目汇总于附件6,随结题报告书、结题说明及成果(电子版及纸质版)一起提交,由学校组织进行评审。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未结题项目,本次未完成结题的,将于2022年上半年强制终止,确认终止后扣除终止项目所在单位本年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年度预算经费及申报名额,并限制终止项目指导老师两年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学院谢琴,联系电话:2213717。
教务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