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放2022年度本科教学奖励的通知》(桂电教〔2023〕39号)(简称“奖励文件”),现开始2022年度本科教学奖励发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对照奖励文件,根据奖励标准和奖励金额以院(部)为单位统计奖励,确认发放对象,填写《2022年度教学奖励发放汇总表》和《2022年度教学奖励发放清单》,表格模板见附件,于12月8日12: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182831729@qq.com邮箱。电子版通过后再提交纸质版表格(单面打印),纸质版需经院长(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在财务综合系统中完成酬金发放表制作。
(1)“发放内容”填“教学成果奖励”;
(2)“发放单位”填“教务处”;
(3)“发放事由”填“XXX学院(部)2022年度本科教学奖励”;
(4)“经费指标”填“YXJW9200”;
(5) 院长(主任)在发放表“管理负责人”一栏签字审核。
3.酬金发放表于12月11日17:00前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注意事项:
1.根据《欧洲杯官方买球网站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桂电教〔2019〕12号)第五点第(二)条规定,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奖励经费由认证专业所在学院按实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经费奖励对象中应包含对认证专业给予支持的非专业所在学院的相关人员,总奖励额度的10%分配给提供支持的非所在学院的相关教学单位”。
2.所有奖励需如实发放,因不实发放奖励引起的问题,由对应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3.所有材料(三张表格)需按时提交,因逾期提交相关材料导致奖金无法发放的,由对应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朱蓉,联系电话:2292292。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