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学校党校定于2023年4月至5月举办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在校期间无违法乱纪和不良道德表现,学习成绩优良,尚未接受党的基本知识系统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特别说明:根据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符合党章年满18周岁要求)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党员发展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已被列为发展对象(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学生。各单位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确实优秀的发展对象选拔到发展对象培训班来。
二、培训安排
采取专题讲座、理论自学、网络教学、实践教育、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教学信息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组织管理
1.各分党校安排专人负责学员管理,认真做好报名、学员学习督促及检查、结业考核等各环节工作,严肃学习纪律,确保培训学员受教育、有收获。
2.4月15日前,各单位提交报名汇总表;5月31日前提交成绩汇总表。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uetdx@163.com,纸质版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送组织部(花江校区办公大楼403室)。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以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实行按需办班,如有需要可以分为多个班次进行。
4.北海校区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开展培训。
未尽事宜,请联系:张伟,15277367937。
附件1:第7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信息表
附件2:第3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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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4日